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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8】新浪将向李亚鹏公开道歉 24小时刊登致歉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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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18 07:50: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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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书生效后5日内任意工作日 致歉声明发在网站头条区 不间断24小时刊登致歉声明内容

(致歉声明原文)“新浪娱乐因未作任何求证而转载‘李亚鹏夫妇离婚’等虚假新闻并制作了该新闻的相关调查,给李亚鹏先生及家人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和伤害,对此,新浪娱乐特向李亚鹏先生和家人致以诚挚的歉意。 新浪娱乐对此事进行了深刻的反思。

“对于今后的工作,将会更加从严要求,忠于新闻事实的真实性原则,建立起一套比较完善的新闻审核制度和管理流程,与广大媒体同仁、艺人以及相关机构共建一个和谐、有序、纯净的娱乐新闻报道环境。”

记者今天获悉,李亚鹏因被曝“离婚”而起诉新浪侵犯名誉权案,以双方“握手言和”而告终。一个月前,刊登李亚鹏与王菲离婚系列报道的新浪公司承诺,将会在网站头条区向李亚鹏发布致歉声明。

昨天下午,李亚鹏本人并未现身。在庭审程序正式开始前,此案的原被告方代理人在海淀法院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

协议为:首先,新浪公司同意并已经删除了涉案的全部文章;其次,新浪公司将于调解书生效后5日内在任意工作日(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连续不间断24小时在新浪网娱乐频道头条区发布《新浪娱乐声明》,刊登致歉内容。

今年5月底,李亚鹏起诉称,自己与王菲是合法婚姻的关系并存续至今,但2007年5月25日,新浪公司在其所属新浪网的娱乐频道制作和刊载“李亚鹏背王菲‘偷吃’引网民不满群起炮轰”的文章。

2007年5月29日,新浪公司在新浪网娱乐频道刊载“李亚鹏王菲协议离婚?只因王菲不愿再产子”的信息,并以“热点调查:传李亚鹏王菲已经协议离婚”的方式设计制作调查问卷。

名人与媒体纠纷四大特征

因大量网站、电视台等媒体地处海淀区,所以海淀法院受理的名人与媒体官司数量较多,形式相对全面。

今天上午,海淀法院民一庭专门负责办理此类案件的马军法官分析,名人与媒体纠纷呈现四大特征。

特征一 名人胜诉率高

马军法官分析,对于名人来讲,由于受到各种舆论的关注,因此他们考虑到公众形象问题轻易不肯打官司。名人一旦选择诉讼,手中往往能够握有“有证明力”的确凿证据。因此他们的胜诉率可达80%至90%。

特征二 官司判多调少

在此类官司中,名人往往表现出愿意接受调解的态度,而被告媒体往往会坚持等候法院判决。这一是由于媒体不愿妥协就涉案的侵权内容刊登致歉;二是名人要求的赔偿数额往往比较高,媒体难以接受。

特征三 “连坐”越来越多

近几年,涉案媒体更多的转化为网络媒体,并且经常会出现一个名人起诉十几家媒体的情况。其原因是,一家媒体刊登侵权报道后,其他媒体不加核实转载所致。

特征四 媒体客观评判不侵权

马军法官表示,名人官司中还存在10%至20%的败诉率,原因是部分名人缺乏容忍度。

作为名人,理应受到媒体和公众舆论的监督,这其中也包括负面评价和报道。法院在审理时掌握的标准是,如果媒体涉案报道是失实、歪曲和杜撰,那么就要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是客观评判,则不认定是侵权。


我现在非常讨厌新浪网上的某些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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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18 08:06:35 | 显示全部楼层
虚假新闻是够讨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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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18 08: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媒体.......
这有意思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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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18 08:18:44 | 显示全部楼层
s:13 媒体应该对社会起到良好的积极的作用才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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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18 08: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s:31 s:31 好,承认错误还是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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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18 12:44:14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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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18 12:49:13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浪也犯这种错误....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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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18 13:04:23 | 显示全部楼层
炒作啊 ~~~ s:21 s:21 s: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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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18 13:06:29 | 显示全部楼层
煤体真烦人s:32 s: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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