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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22]请大家顺便也将我这篇也转载看看,这是我给成都晚报发邮件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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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2 15:19: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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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贤贤家滴清水 于 2009-11-22 21:46 编辑

注:以下内容是我本人尽可能翻译李贞贤当时爆出山贼事件时的全部内容,省略号并非我没翻译内容而是作为语气的停顿我自己添加的。“此时字幕”为那个娱乐节目给视频添加的带颜色的那些字幕的我的翻译(即我翻译的字幕),并非李贞贤的话。另,在youku等视频网见到一分四十八秒左右的爆料时的视频,其翻译并不完全正确!并添加了几个没有过的话!以下内容就是用那一分四十八秒左右视频来翻译的,请和我以下内容做个对照!请耐心看完,谢谢了。

李贞贤;北边是个山脉…… (此时字幕;得要过险峻地形的情况)
       开着车去,是个晚上。突然前面中国经纪人啦 司机啦 都炸锅了(此时字幕;突然炸锅的工作人员)
        都站着开汽车来了,害怕的……(此时字幕;会是什么事情啊?)
        站着也开着车。说是出大事情了……山贼出现了,遇上山贼了(此时字幕;贞贤车前 中国山贼出现!)
        虽然现在笑着讲这件事情,但是当时在车上……真的……真的 以为 我命运就到此结束了吗(此时字幕;啊……到这里结束了吗……)
        这么想,所有人都害怕发着抖……(此时字幕:真危险的实际状况)
        然后 停了车 (山贼)说 “全部下车 你们全下车 在车上的全下来”
        (贞贤等人想)这回真是死定了…… 当时中国经纪人说 这是有名的歌手(此时字幕:或许能饶一命…… 解释说是有名的歌手 )
    (山贼)说“叫什么?” (经纪人)答“李贞贤” (山贼)说:“不知道,全下车……” (此时字幕:没听过这名字)
     (经纪人)说;“听了音乐就应该会知道的” (此时字幕:急忙连音乐都放着哀求)
    所以在车里放了歌,我的,哇(即郑秀文翻唱的 独一无二)
    这个音乐中国歌手翻唱过,挺有名的 所以(山贼)说“啊 知道这首歌” 说他们知道  (此时字幕:中国山贼也知道“哇”!)
    但是,(山贼)说:“我怎么知道是你唱的这首歌” (此时字幕:可是继续怀疑的山贼)
        (山贼)让我唱一下 (此时字幕:让唱的要求!)
        可是……现在虽然觉得可笑……当时唱了……(车里)不是放着歌嘛,我就跟着唱:“没想到你会离开我……李贞贤,我是李贞贤”
        然后……(山贼)很高兴的……(此时字幕:非常非常喜欢的……/或译为高兴地也可)
        就那么……(山贼)“走吧” (此时字幕:山贼,态度急变)
        这件事情……(此时字幕:从危险中逃脱)
        现在觉得可笑,但当时……(此时字幕:怎样也得避免危险)我真的是害怕……
        我本来就卸了妆就不会被人认出来的嘛……(此时字幕:认不出脸,用歌来……)


以上,一分四十八秒左右视频的翻译结束!
李贞贤没有说过什么 用歌征服山贼 吓退山贼什么的,这些夸张的说法是某些人添油加醋上去的。我不否认,李贞贤说这些会对我们中国人有些敏感,虽然敏感 但至始至终都没有侮辱中国。
在这里,李贞贤用了“山贼”这个词。这也是大多数骂李贞贤的人不愿接受解释的原因吧。好,你们想想。李贞贤不懂中文,她只能从翻译员那里了解到事情经过,包括“山贼”这个词语。我看到一些人说,遇到山贼太假 拦路抢劫还差不多。 我同意这说法,我推测李贞贤一伙人其实遇见的就是拦路抢劫的,只是当时翻译员不懂这怎么翻译就干脆用了“山贼”这个词语。这一小小的单词翻译,成了误会的原因……当然,这仅仅是我推测。
最后,我在这里改改我见过的关于这次事件报道的错误!

报道内容:

东方网11月18日消息:继张娜拉说自己“缺钱就到中国演出”的言论后,韩国歌手李贞贤近日在录制韩国综艺节目时又大谈自己在中国遭遇山贼的经历,称自己用歌声征服山贼。


我说:
张娜拉事件我不清楚,但是李贞贤山贼事件已经都过去快半年了,报道却说是近日!这是一点小错误。看完上面我翻译的李贞贤爆料时的全部内容后大家应该明白,李贞贤没说什么 征服!

报道内容:

“那次是我们乘坐长途客车去小城市演出,途经一座山时,前面突然出现山贼。”她说,“当时车上所有人吓得直打哆嗦。那个中国当地的经纪人一直向山贼解释,我是很有名的歌手。但山贼们不信。情势变得非常危急。为了慑服山贼,我只好亲自出马,现场演唱一首在中国人气极高的歌曲‘WA’(因为郑秀文的翻唱而走红)让他们相信我的身份,他们的态度马上友好起来,最后把全车人都放了。”


我说:
李贞贤是坐长途客车去的?怎么可能!再看下所谓的李贞贤原话翻译,是不是和我在上面的有点不一样? 慑服 亲自出马 把全车人都放了  这些李贞贤可没说呀。大伙觉得李贞贤吹牛,那是当然。因为只有没脑子的人才会用这些词语来显摆自己,可是这是别人自己加的,李贞贤并没说这些话!


还有其他一些报道内容,由于我个人时间上的不充分不好再找。下面说说我们中国网友们的说法。


李贞贤作为韩国一线歌星,不是应该坐飞机在天上飞吗?怎么可能坐长途客车去表演,开什么玩笑?

网友质疑李贞贤“歌退山贼”真实性 觉得搞笑


时间紧就找了一个报道中的网友评论和报道标题,多数都是单纯辱骂没有可讨论的。第一个是网友评论之一。他说的没错,怎么可能是坐长途客车的呢?李贞贤可没说是坐长途汽车的的。
第二个是标题  网友们质疑是很正常,是个有脑子的人都不会相信的。因为李贞贤并没歌退山贼啥的,人家山贼(可能只是强盗,我在上面说过我的推测)只是好心一次放了她们而已嘛。这些报道写的真是太假了。

我看了些关于这事件的报道,基本是摘抄某人的报道一段段的,没多少是自己独立思考写的。所以,追源头……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作者:王平平! 这个不知是男的还是女的(我猜是女的)在此,我要对王平平说:“你真失败!”

如果,大家看了我的这些解释 还气愤想继续以低俗的语言来辱骂李贞贤,可以,不过请告诉我你的原因。时间紧(我是学生,没法经常上网),我可能还没有将您的愤怒的源头打消掉(当然,打消由于误会产生的愤怒),所以您可以提出来 还有什么不满的。
但是,如果仅因为 李贞贤是韩国人 看她不顺眼 或者其他没啥正经理由的人,就不用跟我提了!
在此,终笔。

————————————————————————————————————————————————————————————————————————

这是我写的关于李贞贤山贼的澄清文章,一直考虑要不要发布。因为现在风口浪尖,澄清也不见得有什么用。可是,我真是受不了了。我们贤迷就因为王平平不够真实的报道,就得从网上 从亲朋 处处受到嘲讽。我过几天有上大一以来的第一次考试,可是这些天睡没睡好 上课也听不进去…… 网上的被那过分渲染的报道所误导的网友们的叫骂声一个比一个厉害!
身为中国人,听到我的偶像用“山贼”这个词语,的确有些不快。但是,中国真就没有山贼吗?好,没有。那拦路抢劫的不能否认吧?不管是什么,李贞贤当时的确是遇到比较危险的事情了。她或许不该在电视上将这事情说出来,或许她不该用“山贼”这一词语,可是……王平平偏激的报道难道就应该吗?!李贞贤的罪过真有那么重吗?!我们,中国人。讨厌外国人可以,鄙视外国人可以,但是我们不能那么肆无忌惮的辱骂外国人,因为我们是个文明的国家,文明的人。是的,网络上你可以不用顾虑什么态度,可以将你绅士假面给摘下来……那展露的不是你这个人的真实品德,会是什么?
若,外国人公开辱骂中国。我,身为中国人也气愤!也会和大家一样不顾什么礼节去声讨!
可是,我们不能冤枉人家!
李贞贤说的,令我们敏感,这我承认。但请大家细想一下,她真有那么大的错吗?她真的有辱骂中国吗?各位平时,又是怎么私下里评论外国的?
我不敢公布我是谁,新注册了个电子邮箱来跟你们 成都晚报沟通。我不知道我这最后的一搏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我怕,真怕你们媒体 过激的网友们……
如果,你们对李贞贤有什么正经理由的愤怒,请跟我说。请发个邮件给我  bietaiguole@gmail.com 我会一一回复的。
别太过了,求你们了…… 我真的累了
和我静下心来说说话吧,我也会认真的回答你的,直到你的气消为止……

寻找再三,总算是找到了成都晚报的邮箱地址,如果你们采用这个稿件没关系,但请你把这稿件给 王平平看看……
如果你们采用了这个稿件,也不要给我什么稿费了……你们可以随意随时发表,也希望你们能让其他各大新闻网 报 能够转载,我希望了解真实情况的人能越多越好……
如果你们只想摘几段子来发表我看还是算了吧,我怕 取头掐尾 将文意变味了,我写这个是为了能尽我一个普通粉丝的一份力,不想让我的文章被人利用来加害我的偶像……
你们……能给我个回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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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1-22 15:21:34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blog.sina.com.cn/fengkuaizhe

这是我在新浪上开的,也有这篇文章
论坛的不好转载,就到我这里来转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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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2 15:34:2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就去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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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2 16:03:1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写的好,我去转载!!!— 人肉搜索那个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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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2 16:27:2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文章和风尚的我都准备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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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2 16:49:24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浪我就不去了吧~
我注册了四个,
都不知道怎么登录,唉,
我Q上转~
百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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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2 21:47:15 | 显示全部楼层
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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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3 02:39:05 | 显示全部楼层
誒?好像电脑上我还没“ 资格 ”进入也!(有阅读权限50)没法转载。不知道是不是,手机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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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3 08:38:49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亲的提供.希望越多人看到越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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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3 21:34:5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  大家都来 替姐姐澄清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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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3 21:48:56 | 显示全部楼层
晕。不好意思,我一直都没有看到这件事情,最近没有常来上网,那个叫王平平的SB,大家如果找出来给我留一下。。我就在四川成都,我可以直接去找他聊聊,我最喜欢干这事了。敢污蔑姐姐都是S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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