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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李宇春用过的卫生间值得成为“历史博物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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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4 23:53: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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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27日,李宇春个人巡回演唱会首战南京告捷。据歌迷爆料,有近五百歌迷与李宇春同住一家酒店。李宇春用过的卫生间一时让内急的歌迷不知是用还是不用,随后酒店更是做出惊人的一举,店方工作人员将卫生间反锁并宣布:“此卫生间从此封存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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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这则消息真的是觉得这个世界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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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确,我也喜欢李玉春,是美女我都喜欢,尤其是皮肤白的,更何况还是一个名人呢!可是喜欢归喜欢,还不至于因为喜欢她的人,竟然觉得连她用过的卫生间都变得神圣起来吧!她终究还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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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到这里,想到了一个笑话,一对夫妻新婚之夜,新娘对新郎说,我曾经跟某某领导人***过,新郎听了之后,立即敬礼!向首长敬礼。绝对的一个黑色幽默,可是今天如此类似的事情在一次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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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歌迷傻,酒店也跟着傻,接着连媒体也跟着傻。可能这个就是所谓的盲目崇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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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来,如果哪个人有眼光、有胆识,是不是可以把名人的大、小便收集起来,经过处理、保重作为纪念品来销售,说不定也大受欢迎哦!赞美曰“某某人的便便都长得这么可爱!”“某某人的便便竟然是像的”。可能有人会骂我恶心!但是,如果您仔细想想,这绝对是个商机!为什么这么说呢?第一、也许销量真的很好,你可以赚一笔,第二、如此新闻一出,保证媒体哗然,公司绝对露足了脸,取得较好广告效应。(本人想出来的创业点子,如有人采用记得通知我,也分我一点小利润,或者免费送我几个我喜欢的名人的大小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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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个多元复杂的社会!我们可以喜欢明星,追求明星,但是我想我们不能忘记一个最基本的道德底线,作为媒体人,更应该有一个很好的职业操守。提供给广大人民一些真正有价值有意义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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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真的。这个新闻,在情感上真的是接受不了!太恶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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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4 23:55:58 | 显示全部楼层
恶心s: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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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4 23:58:00 | 显示全部楼层
晕死了!!
现在的人们
都无法比喻了!s: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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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5 00:34:4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里楼主自己写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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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5 01:03:28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好而心,那人不像人鬼不象鬼的!哎…什么人啊,会喜欢《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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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5 02:48:5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人该去死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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