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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最新出炉:越狱T Bag之秋天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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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5 19:40: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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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5 19:41:19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发了好几部T-BAG的视频了~
没有看过越狱这个电视连续剧的话
是无法理解其中的魅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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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5 19:42:28 | 显示全部楼层
SFs:20 s: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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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5 19:42:30 | 显示全部楼层
沙发自己坐啦呵呵

[ 本帖最后由 q6053011 于 2007-6-5 19:4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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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5 19:45:22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没看《越狱》之前,就知道了T-bag,因为推荐我看《越狱》的人是T-bag的fans。他在我看越狱之前以及过程中,一再用各种推崇和溢美之词来形容T-bag,我不以为然。这是我的不良习惯,得到太多夸耀的人,总是容易产生一些抵触心理,因为之前的评价太高,难免最后感觉见面不如闻名。  
所以,无论该人如何一直努力的在我的面前夸耀这T-bag的种种特点,但是,伴随着第一季的结束,我对于T-bag的印象,更多只是一个字:邪。  

是的,邪。当时在第一季中,曾经笑谈John和T-bag是绝配,无他,因为一个够邪,一个够恶,代表的才是真实的监狱,真实的罪恶。可惜,够恶的John被神迹感动了,够邪的T-bag原来内心深处也藏着爱。  

T-bag的身世第一次被揭露出来的时候,我多少产生了一些同情之心。生而无罪,但似乎有些人注定生下来就要背负着罪恶。他没有选择的余地,哪怕曾经他努力的挣扎过--虽然那时,我还不知道着挣扎的存在。  

我想,我终于还是被T-bag感动了,虽然我更倾向他应该拿起斧子而不是打个电话。但是,那失声的痛哭,让我开始重新审视这个我口中的:疯子、变态、极度危险的人物。  

他罪孽深重、他心狠手辣、他从不忏悔、他隐忍决绝。他不让任何有可能威胁他的事情发生,杀害一个狱警甚至一个刚刚救治他的人都决不会让他产生一丁点的负罪感。他自私自利,为了达到目的可以不择手段,可以与任何曾经的敌人虚与委蛇。他不宽容别人,也不相信别人会宽容他,他只用自己的方式来保证自己的安全。但是,他努力的活着,努力的向着自由靠近着,忍受着断手之痛,忍受着挚爱的猜忌背叛和出卖。  

然而,他终究是属于魔鬼那一边的,上帝没有打算原谅他。即便,他根本没有机会选择是站在上帝一边还是魔鬼的一边。
他回到自己生长的地方的时候,我暗自疑问:为什么要回去?那么多的伤害,那么多的不堪。换作旁人,定是要远走高飞的吧。不能遗忘的时候,我们喜欢逃避。可是,T-bag选择了面对,面对自己的罪恶--生而承受的罪恶。

可是,上帝不原谅他,于是,一个把自己保护那么好,隐藏那么深的人,如此坦诚的表露自己的心声,得到的不是谅解与拥抱,而是“sorry,I can't”。那种痛,远比断手,更让人难以忍受吧。幸福的希望,美好的憧憬,昔日为此而忍受的种种,终于,一瞬间,灰飞烟灭。  

然而,他却原谅了上帝,他没有拿起斧子,即便,他并不说什么“信仰”,不说宽容。仅仅为了心底那说不清的感情,仅仅为了不违背自我的意愿,在命运一次次的违背了他的意愿之后。  

我一直以为,那女人(抱歉没有记得名字)会与T-bag周旋到底,然后,利用T-bag一点点残存的感情赢回自己的自由。然而没有,但是,我却说不好,这对于T-bag来说,到底是幸运还是不幸。  

每个人都为了一个迫不得已的目标而越狱。每个人都还在自己的目标的延长线上努力挣扎,如MS、Linc……或者,在线的断点处留下一个终止符,如John、Haywire……只有T-bag不同了,梦想已经破碎,明天要去哪里?路要延伸到何方,他自己也不知道,所以,丢掉手机的他,在路上,抱头痛哭。  

生我何用、不能欢笑,灭我何用、不减狂骄。看过《悟空传》之后,一直一直都很喜欢这两句话。一种宿命的悲哀。若在第17集之前,有人拿这两句形容T-bag,我定当愤怒,认为有辱这两句话,但是,第17集之后,却觉得,再也没有比这两句,更适合T-bag的了。  

是的,他的生命,从最初,就满是罪孽,注定了只能充满丑恶、血腥、歧视、和痛苦。是的,痛苦,所有的美好和快乐都与他无缘,哪怕,他能在那么小的时候,就说出十个“破坏”的同义词,哪怕他认真的背过整本厚厚的词典。  

生命,注定罪恶;一生,注定满是伤痛。T-bag,他没有选择,只有背负,也许,死亡,也将成为他最好的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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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5 19:57:52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T-BAG人气很高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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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5 20:07:3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 darknight_ 的帖子

看来是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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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5 20:13: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顶了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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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5 21:37:3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得不承认  原作者太TM有才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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