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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01-15] 回复“暴脾气火柴”的观点 关于近期大家讨论的抄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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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5 03:30: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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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经常在姐姐的视频里看到你 也非常欣赏你的活跃 热情与用心 那是我做不到的东西  可是这次我有点不完全同意你的观点 我知道你发这篇帖子是好意  我在大学里是学音乐制作的。。我觉得杨至少应该算剽窃 的确从乐理上算不了抄袭 但肯定有一方参考了另一方。 从我经常了解音乐的直觉上来感觉 不太可能是巧合。而且我敢确定如果真的出现了一方参考了一方的情况 绝对是杨参考了LOVE ME, LOVE ME的旋律变化很多 可那首坏人的高潮只是很勉强的重复简单的调子 而且编曲明显有问题 节奏很勉强 有明显刻意的感觉    LOVE ME若是抄袭杨,没有理由在简单的旋律上套用 却仅仅作为歌曲的很小一部分。。 LOVE ME的编曲很有思想和节奏 而且我觉得副歌部分更胜高潮 不太像会去抄袭那首不通顺的歌作为一个并不复杂的节奏高潮的一部分//////////    尽管和谐相处固然重要 但是如果抄袭剽窃情况仅仅是这样一笔带过,, 那中国流行乐永远只会翻唱别人的东西  我认为只要有抄袭的可能性 并且有人愿意关注这个话题 那就应该被鼓励 这个问题很有被大家讨论的必要。。 你的话语里出现了一些比如人家看到不好之类的言论 我感觉你有在责怪大家的感觉  大家讨论这个话题难道有什么不对吗? 现在就是因为太少人在乎这个问题 所以才让抄袭问题那么严重   你这样说不算抄袭 也不算翻唱 你不觉得武断吗?  至少我觉得很有抄袭的可能性  你可以不同意抄袭 但有人觉得是抄袭 你可以发表意见 但不应该剥夺别人的话语权吧》? 尽管有些人对待这个问题有点不理智 但至少我觉得还是个很值得大家探讨的话题 我不希望绘贤居是个讨论正确话题 却又被责怪为乱罐水并且怕被别人看到不好的失去言论自由的论坛   谢谢

[ 本帖最后由 naicun1987 于 2008-1-15 03:3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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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5 03:37:34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歌还没有去听过
不做任何评论

[ 本帖最后由 兩張紙 于 2008-1-15 03:4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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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5 03:48:23 | 显示全部楼层
维护姐姐的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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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5 03:50:4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没听过 叫什么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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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5 04:55: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发表任何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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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5 11:46:06 | 显示全部楼层
维护姐姐 支持原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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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5 12:59:3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就说一个观点:你说我所谓的武断是不希望论坛里有亲在继续骂杨!不能谁翻唱我们就不听得骂谁把。。。还有从法律上来讲4个音节的相同什么都说明不了!一首音乐的4/2被拿来用才叫做抄袭!所以不用什么维护姐姐的版权!要是真的是抄袭姐姐的公司早就出动了!所以请你明白这一点!

最重要的一点:我不希望歌迷会与歌迷会出现互相攻击的场面。。即使有任何抄袭翻唱!那都是公司解决的!我让大家理智的对待又有什么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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