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WWWWWWWJ 发表于 2007-6-26 11:47:55

【06-26】建议

一项事业的发展不是靠一两个领导者的智慧就能下来,
一个论坛的成长不是靠一两天的激情就可以维持下去。
一个家庭的成败不是靠一两次风波的考验就可以证明。
一个明星的人气不是靠一两批粉丝的追随就可以长存。

只有客观的思考者才能成为坚定的旗帜,只有成熟的支持者才能成为坚硬的后盾。

针对李贞贤中文网-绘贤居以下情况:

1 会员年龄偏低 人生阅历尚浅 知识面较窄 语言表达能力欠缺 心理波动大 情绪化
2 年长管理人员因工作、学业、精力等其他私人原因的退出
3 家庭经济的差异,个人喜恶的差异,思考问题的立场角度的差异,心理接受能力的差异等造成纠纷
4 长时间泡在论坛,习惯性发水贴打发时间发泄情绪。

开展活动:在论坛开设 限期 置顶的 辩论贴

活动内容:1 版主或管理员决定辩题及具体流程 (辩题决定方式:A由新老版主、管理员协商决定 B论坛会员投票决定或其他方式)-作用:培养新管理人员的组织能力
          2 正反两方发贴时需注明自己的立场,为已方观点发表言论。辩论资料可参考相关书籍与网上资料,但不能大段落地抄袭复制粘贴转发他人言论。 例:〔正:我认为青少年可以推崇娱乐偶像明星,因为···〕〔反:我不同意XX楼的说法···〕
    作用:加强会员独立思考能力,学会融合外来知识为已用。
          3 言论不得包含人身,种族,文化的歧视漫骂等针对性的攻击,违规者管理人员对其做出扣除绘贤币,禁言等相对惩罚。-作用:培养会员的言论控制能力,管理员的协调能力。
          4 对活动中某方面表现突出者,管理人员作出相应的奖赏。-作用:调动会员参与的积极性,加强管理人员的亲和力与沟通能力。
   
    活动遵循自愿参与的原则,要求公开公平公正。对在活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言论过激,无故争吵,违规操作,人身攻击等恶性行为,管理人员需正确及时作出处理。新老管理人员在工作中相互交换观点,增加合作意识,丰富新人管理经验。会员在活动中加深彼此了解,学会换位思考,尊重他人言论,端正自身态度,提高灌水水平。正反双方在活动中取长补短,丰富知识面;欣赏他人,尊重对手,了解自已!
    因为理解我们更加团结,因为了解我们团结更多

                                                                  2007年6月26日
有建议说,此帖子不准灌水!s:12

[ 本帖最后由 水水 于 2007-6-26 12:26 编辑 ]

╱/o庚┃ルo 发表于 2007-6-26 11:49:49

开辩论赛?、
好想法~
我第一个顶~~

bloom00001 发表于 2007-6-26 11:50:18

支持!!!!!!!!

李贞贤中文网 发表于 2007-6-26 11:50:42

支持,楼住是可用人才,进管理家族吧!

k8 发表于 2007-6-26 11:51:10

我也支持楼主进管理队伍!!

bloom00001 发表于 2007-6-26 11:51:37

开辩论好……喜欢!!!

没有明天 发表于 2007-6-26 11:52:02

写了好多啊









.

╱/o庚┃ルo 发表于 2007-6-26 11:52:51

原帖由 k8 于 2007-6-26 11:51 发表 http://www.livejh.com/ba/images/common/back.gif
我也支持楼主进管理队伍!!
这个是应让管理员考虑下~~

bloom00001 发表于 2007-6-26 11:52:57

J7WJ兄怎么想到这么好的主意呢?…不错

李贞贤中文网 发表于 2007-6-26 11:53:18

回复 #1 JWWWWWWWJ 的帖子

很好的建议,可以开在交流区。作为交流区的定期活动。。

睿宀 发表于 2007-6-26 11:53:43

s:25
顶,!~"
支持唷,~

hyuhalim 发表于 2007-6-26 11:54:58

正方贤迷,反方贤迷!
上不上电视的?s:31 s:31 s:31

李贞贤中文网 发表于 2007-6-26 11:55:03

楼住还有什么具体的想法没!有关开辩论帖子s:25 s:25

bloom00001 发表于 2007-6-26 11:55:12

我个人觉得开辩论是个非常好的提议,比开水帖好多了…至少有了话题!

╱/o庚┃ルo 发表于 2007-6-26 11:58:28

原帖由 李贞贤中文网 于 2007-6-26 11:53 发表 http://www.livejh.com/ba/images/common/back.gif
很好的建议,可以开在交流区。作为交流区的定期活动。。
很好~
考虑一下~~

bloom00001 发表于 2007-6-26 11:59:28

管理员一定要采纳这么好的建议哦!!!

sqz 发表于 2007-6-26 11:59:52

起子 发表于 2007-6-26 12:03:09

恩,还要客观的对待这个提议,客观的执行和开展!!~~~

李贞贤中文网 发表于 2007-6-26 12:03:53

楼住建议确实很好,只是实现起来有点难!
1,首先说分队,正方,反方的人,不可能同时在线!
2,其次开一个帖子来进行辩论,无法就观点,来提出到底该谁进行辩解,如果一会这边说下,那边说下,那还行,可是一直是一方的人在说怎么办?或者是一方同时发贴来进行辩解,怎么办?
s:23
所以请楼住,把您的想法和大家仔细说下,看到底怎么实施这向活动?

绘贤居蕾蕾 发表于 2007-6-26 12:04:05

s:23 1 会员年龄偏低 人生阅历尚浅 知识面较窄 语言表达能力欠缺 心理波动大 情绪化
,^_^

                      ,,辩论会啊
支持支持!
                     ,,我要参加恴!

没有明天 发表于 2007-6-26 12:05:59

可行性不高





s:24

JWWWWWWWJ 发表于 2007-6-26 12:06:24

具体流程的定及奖赏制度由版主和管理人员(最好是新人)操作,目的是为了煅练未来的当家人!
谢谢各位看得起偶,本人大学也快毕业投身工作了,没多少时间可以泡在论坛里,想在临走前为居作一点点贡献。再次谢谢大家!请大家多多支持各新老管理员。

李贞贤中文网 发表于 2007-6-26 12:07:40

原帖由 JWWWWWWWJ 于 2007-6-26 12:06 发表 http://www.livejh.com/ba/images/common/back.gif
具体流程的定及奖赏制度由版主和管理人员(最好是新人)操作,目的是为了煅练未来的当家人!
谢谢各位看得起偶,本人大学也快毕业投身工作了,没多少时间可以泡在论坛里,想在临走前为居作一点点贡献。再次谢谢 ...
建议很好,可是流程确实难以安排,不知道楼住有什么看法?s:25

起子 发表于 2007-6-26 12:11:33

因为理解我们更加团结,因为了解我们团结更多!
说的好!激发积极性,活跃论坛是好事~~~

李贞贤中文网 发表于 2007-6-26 12:13:13

原帖由 陈起 于 2007-6-26 12:11 发表 http://www.livejh.com/ba/images/common/back.gif
因为理解我们更加团结,因为了解我们团结更多!
说的好!激发积极性,活跃论坛是好事~~~
s:11 s:11 好毛,你想到怎么实施了吗?

╱/o庚┃ルo 发表于 2007-6-26 12:13:21

建议很好,建议管理员采纳~!!

起子 发表于 2007-6-26 12:14:24

冷静客观处之,继续讨论讨论。其他的不是问题,关键在于辩什么、怎么辩!!~~~

起子 发表于 2007-6-26 12:16:25

回复 #25 李贞贤中文网 的帖子

这个得好好商议下!再想了,我现在头疼,呵呵!先看亲们的意见,都来发表下自己的意见和好的建议s:34 ~~~

灵均 发表于 2007-6-26 12:16:29

我晕一场大战一触即发   我闪       s:29

灵均 发表于 2007-6-26 12:17:07

你们漫漫辩   哈哈          s:18

JWWWWWWWJ 发表于 2007-6-26 12:18:12

原帖由 李贞贤中文网 于 2007-6-26 12:07 发表 http://www.livejh.com/ba/images/common/back.gif

建议很好,可是流程确实难以安排,不知道楼住有什么看法?s:25

哈哈,这件难事就让各版主和管理员去烦吧!我只能提出个想法,不应对具体操作指手划脚,更不能用我的想法代替别人的想法。不过我相信他们一定能把这件事办得有声有色。困难当然是有的,比如会员参与的积极性如何调动,规则怎么安排秩序才不乱,奖赏有度等诸多问题。改革本来就是一把双刃剑!

s:16 让管理员和版主承担这责任s:17

李贞贤中文网 发表于 2007-6-26 12:22:42

原帖由 陈起 于 2007-6-26 12:14 发表 http://www.livejh.com/ba/images/common/back.gif
冷静客观处之,继续讨论讨论。其他的不是问题,关键在于辩什么、怎么辩!!~~~
s:23 s:23 怎么辩说的不是流程啊,晕死,起子,你想好没?就是流程没法搞定!给你证明下:
证明:假设能开辩论帖子。那么就是说,有辩论的人在,也就是存在正反方。
         那么如果正方提出一个观点,需要反方去回答。
         有以下几情况:
         1.反方人因为有事情不在。
          2,反方人同时答辩,也就是只有正方一个人答了,可是存在N个辩解,有失公平行。
      以上问题解决的概率多少?
      所以:实施的概率很小的。

qiulirong 发表于 2007-6-26 12:29:03

写的很好也

起子 发表于 2007-6-26 12:31:10

回复 #39 灵均 的帖子

汗之,你的帖子发的可以不可以不要太水了,呵呵,最好跟主题有关!!~~~

k8 发表于 2007-6-26 12:31:25

可不可以向正规辩论一样,分一,二,三,四辩呢??s:25 s:25 这样就有条理多了

李贞贤中文网 发表于 2007-6-26 12:32:01

原帖由 k8 于 2007-6-26 12:31 发表 http://www.livejh.com/ba/images/common/back.gif
可不可以向正规辩论一样,分一,二,三,四辩呢??s:25 s:25 这样就有条理多了
问题回帖子,怎么回?会很乱的,一个人回一堆,还是一堆人回一个人的帖子?

灵均 发表于 2007-6-26 12:33:51

我发的有关你们 哎
有没有想过后果
不要把一切想的太美好
水水删帖   s:32

k8 发表于 2007-6-26 12:34:36

比如说。先正方1辩问问题,再由反方1辩回答,以此类推,就和正规的辩论一样。。
不过如果正方问完后反方一辩正好不在那该怎么办,这也是个问题。。

zhibin1988 发表于 2007-6-26 12:34:52

我不这么认为,现在的论坛还没发展到要那样做的程度。。现在的首要任务是发展会员,让更多的人来认识咱们的贤。所以现在的任务是尽可能的利用自己和网上所有可能对贤有利的进行宣传

起子 发表于 2007-6-26 12:36:10

回复 #32 李贞贤中文网 的帖子

这个很难解决,除非是规定个固定的时间,或者自由些,没必要非得集中在一块,没有那么完美的!!除非每周开个,也不一定需要每个人都在,之后再辩也不是不可以,总之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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