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7] 看来发帖数不加进总积分计算公式里是不行了~~~
:发帖量在总积分计算公式里的所占比重应该是多少~~
是10分之1,还是???
十分之一,也就是发帖量除以10为一个单位的总积分。 发帖量/100
至少也得50~~
其实加了发帖量就和原来的威望一样了~~ 总比加时间强~~
发帖量针对于回帖~~~
回复 3楼的 陈起 的帖子
50/1就可以了,10/1太多了!hou:32 需要鼓励发帖,总是潜水太没意思. 广管理同事们,不是会员不知道"腰疼",必须加,要不不公平~~其实加帖数就是弥补在线时间的比重~~~
回复 4楼的 永远的风之子 的帖子
是太少了吧,或者说转换成积分太多了~~~回复 6楼的 陈起 的帖子
加了才不公平,加了获利最多的是我这样的!hou:38回复 7楼的 永远的风之子 的帖子
恩,所以就算加,这个比率不好定~~~ 很难有绝对的事,所以不能光想着,汗~~~ 我都快被气死了!!!s:27 s:27 s:27一帮人就不能按规矩发帖啊!!!s:12 s:12 s:12
hou:45 hou:45 hou:45 hou:36 hou:36 hou:36 hou:27 hou:27 hou:27 hou:26 hou:26 hou:26 hou:81 hou:81 hou:81 hou:72 hou:72 hou:72 我早晚死在这~~s:30 s:30 s:30 s:32 s:32 s:32 s:23 s:23 s:23 你竟跟犯了错的人生气,那不是笨嘛(拿别人的错来惩罚自己)s:31 ~~~ 坏人就是坏人,你想立刻教育好他,很难的s:13 ~~~
所以只能被气了s:31 s:17 ~~
回复 14楼的 陈起 的帖子
朽木不可雕则砍~~忍无可忍之时,便无须再忍~~
回复 15楼的 永远的风之子 的帖子
来者有其甚,随汝砍之s:31,砍人之余还有人需要帮 s:20 ~~~想砍多少砍多少,恶人不断也s:18 ~~
回复 16楼的 陈起 的帖子
名正则言顺~~ 假如保持以前的积分不变的话,至少要在补2.5~~~所以,必须是发帖数÷(在线时间×2.5)的结果~~
回复 18楼的 陈起 的帖子
真麻烦,直接加上发帖数/50不就得了!s:13回复 19楼的 永远的风之子 的帖子
呵呵,我说的是依据才、参考,不是公式~~~ 好麻烦 。。 不得不麻烦,这是基础性大事~~~考虑20或者20以上~~ 我的10000积分s:23 我多了几万s:31
回复 24楼的 k8 的帖子
貌似这两天8哥很有活力啊?!s:16回复 24楼的 k8 的帖子
你总共才2万多,再多也不过一万,怎么可能是几万多s:16 s:18 ~~~回复 26楼的 陈起 的帖子
他的威望可是畸形数字!hou:38回复 27楼的 永远的风之子 的帖子
怎么了??~~~ 说错了。是几千s:23 原帖由 永远的风之子 于 2008-7-5 14:22 发表 http://www.livejh.com/ba/images/common/back.gif貌似这两天8哥很有活力啊?!s:16
最近不忙s:18
回复 30楼的 k8 的帖子
都放假了嘛~~~ 恩。。。放2个月,下个学期要开始实习。。回复 32楼的 k8 的帖子
哦,我都不记得你是学什么专业的了s:11 s:25 ~~~ 你们慢慢研究吧我现在是王牌潜水员hou: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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