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О專属:游游ヽoo 发表于 2008-3-15 21:16:36

[03-15] 此人不合格

见习斑竹不合格
本人哲秀,因为太感情用事。在斑竹试用期间,自认为不合格。特此管理员批准辞去见习斑竹职位~

永远的风之子 发表于 2008-3-15 21:18:10

汗!自己发短信就行了,没必要发帖!s:30

獨來獨往 发表于 2008-3-15 21:19:09

我该说什么?

小炜 发表于 2008-3-15 21:19:42

哦。。杂了。。。姐夫。。

oО專属:游游ヽoo 发表于 2008-3-15 21:20:47

原帖由 小炜 于 2008-3-15 21:19 发表 http://www.livejh.com/ba/images/common/back.gif
哦。。杂了。。。姐夫。。
以后再也不是你姐夫了``

shmily-xiao 发表于 2008-3-15 21:22:29

我晕。。
    怎么了撒`???
   不是尴尬成这样吧。。。。

永远的风之子 发表于 2008-3-15 21:23:12

回复 5楼的 哲秀跟我学 的帖子

吵架了?怪不得换头衔和昵称了!s:11
吵架很正常的,哄哄就好了!s:11

小炜 发表于 2008-3-15 21:23:53

回复 5楼的 哲秀跟我学 的帖子

啊。。。是不是和姐姐发生什么误会了!!

oО專属:游游ヽoo 发表于 2008-3-15 21:24:33

原帖由 永远的风之子 于 2008-3-15 21:23 发表 http://www.livejh.com/ba/images/common/back.gif
吵架了?怪不得换头衔和昵称了!s:11
吵架很正常的,哄哄就好了!s:11
不只是吵架的问题!昨天的事我已经知道了

oО專属:游游ヽoo 发表于 2008-3-15 21:25:06

原帖由 小炜 于 2008-3-15 21:23 发表 http://www.livejh.com/ba/images/common/back.gif
啊。。。是不是和姐姐发生什么误会了!!
昨天的事情,我是那么蠢``

永远的风之子 发表于 2008-3-15 21:25:07

回复 9楼的 哲秀跟我学 的帖子

昨天又有什么事?s:11

小炜 发表于 2008-3-15 21:25:33

回复 7楼的 永远的风之子 的帖子

哦//。原来是吵架了哦。。

不用这样吧。。拿论坛的斑主来出七。。。

不要呀。。只是一点小误会。。不用这样吧。。s:14 s:14

小炜 发表于 2008-3-15 21:26:35

回复 10楼的 哲秀跟我学 的帖子

什么事哦。。。。

王任昆 发表于 2008-3-15 21:26:54

这才见习几天呀```没这个必要的````s:11

GX339-4 发表于 2008-3-15 21:28:07

你跟游游怎么了hou:9

小炜 发表于 2008-3-15 21:28:37

回复 14楼的 王任昆 的帖子

就是嘛。。不用吵架了。。就不做版主了嘛。。


不要在开玩消了

狄云 发表于 2008-3-15 21:28:36

谁说你不合格的?
是你自己对自己没有信心还是另有原因?
你对的住三眼对你的支持吗?

oО專属:游游ヽoo 发表于 2008-3-15 21:30:34

三眼。。。。s:14
我想。。。以后哲秀都不会出现了

永远的风之子 发表于 2008-3-15 21:33:08

回复 18楼的 哲秀跟我学 的帖子

难道你当初申请版主就为了给游游看吗?s:12
现在和游游有矛盾就撂挑子!s:12
如果真是这样就不用干了,版主不需要懦夫和不负责任的人!s:12

小炜 发表于 2008-3-15 21:39:47

回复 19楼的 永远的风之子 的帖子

是的。。我支持哦

馒头光光 发表于 2008-3-15 21:44:47

如果是因为我,我缺德,我退出

永远的风之子 发表于 2008-3-15 21:47:20

回复 21楼的 贞光贤影 的帖子

你小子先把签名给我再说别的!s:35

爱贤知贤 发表于 2008-3-15 22:13:14

回复 18楼的 哲秀跟我学 的帖子

你对不对得住我并不重要
最重要的是对得起自己,对得起李贞贤女士。毕竟我和你都是她的歌迷。
貌似你已经是出社会的人了
就这点心态,还是不行的啊
至于什么感情用事,什么情感分歧。。。 。。。
在我眼力都是借口,是不被承认的借口
男子汉,既然做了就要做好,最起码也要尽最大的努力去做好
这样才能证明自己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绝对不是你这样,遇到点困难,遇到事情就放弃,就退出,就逃避。。。 。。。
做人要坦坦荡荡,要无愧于自己做人的风格与原则
也只有这样,别人才看得起你,才会重视你,才会尊重你。。。 。。。
人活在世上为了什么?
难道不是为了证明自己不白来世上一场么?
做人的准则要坚持,不管哪里都一样
绘贤居是一样,社会是一样,自己的生活圈同样一样
话已说完,能理解就很好
能理解马上认识错误,加以改正更好

[ 本帖最后由 爱贤知贤 于 2008-3-15 22:14 编辑 ]

无敌贤者 发表于 2008-3-15 22:21:40

不要轻言放弃啊!

某怪 发表于 2008-3-15 22:25:11

这样的啊......有一年以上管理经验的要么

起子 发表于 2008-3-16 02:13:45

汗,你是怎么了?
不做就算了,搞不清楚啊?s:11 ~~~

李真闲 发表于 2008-3-16 02:17:41

hou:39 不至于吧!!!

麦穗.⒌呺 发表于 2008-3-16 02:19:09

好跟我想的一样 `

爱神、维纳斯 发表于 2008-3-16 19:01:10

无论怎么说你都不听,一定要离开?
我真的没有犯错的权利么?
即使承认的错误也不能原谅我?
为什么要用新号?

不要为了我放弃这么多,我不值得。

神ぱ俊飞 发表于 2008-3-16 19:10:05

失恋,,,s:11

战魂六芒 发表于 2008-3-16 19:13:58

s:11无语了!!!你爱干不干!!!

来来网网 发表于 2008-3-20 01:35:25

冷静。。。。

_⒏囄⒏qì_|* 发表于 2008-3-20 01:55:21

这 到底是怎么回事啊??s:10 s:10 s: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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