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RORO 发表于 2008-3-8 23:03:03

本来事情没这么复杂,现在好像有稍点大了
差不多这样吧,如果不能达成共识,那就井水不犯河水,各走个的路吧
要和谐,呵呵

贞心爱贤! 发表于 2008-3-8 23:09:12

原帖由 anarkia 于 2008-3-8 23:03 发表 http://www.livejh.com/ba/images/common/back.gif
本来事情没这么复杂,现在好像有稍点大了
差不多这样吧,如果不能达成共识,那就井水不犯河水,各走个的路吧
要和谐,呵呵
和谐社会。。。。。

我不惹他就行了。。。

反正我来这看贤的 能交到朋友更好 不差他一个

起子 发表于 2008-3-8 23:38:38

不管自我不自我,斑竹也是需要理解和体谅的,毕竟有时间来处理一些日常事物就很负责了,听取意见是当然的!
1、作为会员,提意见是可以的,当然我所看到的你所提的部分意见都是可以接受。(因为我没全部去了解)但或许更需要注意用词和说话的语气。
2、作为斑竹,当然是需要听取会员的意见的,但最好能够给会员以合理并且能够理解的回复。至于过程和结果个人能力和做事风格有关。
这里,不去计较谁对错谁对,解决问题,和达成共识是关键,所以没必要非去不扯相干的事或者话题。

起子 发表于 2008-3-8 23:43:19

说实话,要说问题,在谈论这些事情上,或多或少在都有点问题,也许是态度吧!
我想,只要把事情说清楚就可以了,没必要非要指着个人问题来转移主题,当然个人有问题,并且严重影响了所做的事的话,那也是需要改进和改正的!
另外,一些人的离开当然不光是因为水区,但也跟水区也脱不了干系~~~

起子 发表于 2008-3-8 23:49:41

至于个人能力的所带来的管理经验上和所需了解的欠缺,还是需要大家体谅的!
还是解决问题重要,斑竹解决不了的,可以找管理员协商讨论嘛!毕竟每个人的能力有限!
也许两位之间没有达到,足够的了解对方的意思,也没办法认同对方,那么就请互相理解下吧。既然不能达成共识,就不必做过多的争吵,没必要太过于较真s:20 ~~~

永远的风之子 发表于 2008-3-8 23:49:35

回复 43楼的 陈起 的帖子

我花几个小时写帖子不是为了和他吵架的,但是他总是理解错我的意思,我也没办法!s:32

浪风爱贤 发表于 2008-3-8 23:52:24

贞心爱贤的提议我觉的很有道理,版规真的有点严,有些亲就为这个而离开,水区就该很水,现在的水区真的没看到以前的感觉了这是我的心里话s:34 s:34 s:13

狄云 发表于 2008-3-8 23:59:19

其实是不理解水区的工作
如果按 贞心爱贤的说法水区想说什么就说什么 热闹是热闹的可你要想想人家的工作
这么多应付的来吗
再多的版主也应付的来.................

╱/o庚┃ルo 发表于 2008-3-9 13:24:42

一个巴掌拍不响
巴掌拍响了双方都有问题

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就不参与讨论了

sqz 发表于 2008-3-9 14:44:35

7你25196→賢迷 发表于 2008-3-9 14:47:57

灌水可以!但是不要总是发些垃圾帖,这点居就比其他论坛好!

唯允独抽 发表于 2008-3-9 14:57:51

看起来好费劲啊...战争要爆发了吗?hou:55 hou:62

哲。Wei ぐ贤b乖 发表于 2008-3-9 15:17:03

都说的有道理嘛!!
水区不水的确不行!!   
   既然大家都是因为爱贤才聚来的,不会因为水区过于热闹而都喜欢泡在水区吧!!
      
   hou:169    所以嘛!2个人都退一步事情就解决了呀!

风平浪静 发表于 2008-3-10 11:29:43

事实上水区的规则,并不是很严格,为什么还有人说太严了???

起子 发表于 2008-3-10 14:14:59

原帖由 风平浪静 于 2008-3-10 11:29 发表 http://www.livejh.com/ba/images/common/back.gif
事实上水区的规则,并不是很严格,为什么还有人说太严了???
因为他们对自己的要求不高s:23 ~~~
页: 1 [2]
查看完整版本: [03-08] 贞心爱贤!请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