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子 发表于 2008-2-25 17:47:09

[02-25] [公告]关于“超额发帖,试图故意让斑竹转帖”的说明!


论坛上几乎所有版区都是有发帖限制(发主题帖数),而且限额的设定也都是适当的,如果有不足之处还请大家理解,不过还是要大家严格遵守的。

所以:
请大家一定要按照每个版区的发帖限额发帖,如果当天超出了发帖限额,就不要试图发到别的版区,再让其他斑竹的斑竹帮你移动。

限制版区发帖数,是为了有效的使各版区,保持相对的平衡,另外就是不影响浏览其他帖子。
所以版区的发帖限制是必要的,而且大家也必须遵守,不要给斑竹添麻烦,也不要去破坏这个规则。

***对于以后超出发帖限额转发到别区的帖子,一律删除!***

不要一超再超,一次超了一帖,下次超的会更多。一个人这么做了,那么其他人呢,所以要求大家务必遵守这个规则。

对于多次触犯这个规则的会员,要进行处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跟斑竹进行交涉!


PS:明星音乐电影院限制帖数为:5帖,限额很宽裕。

起子 发表于 2008-2-25 17:49:01

废话不多说,以后就这么办了,有章可循了~~~

永远的风之子 发表于 2008-2-25 17:54:42

我喜欢,似乎超额发的帖子最后的归宿都是水区!s:31

战士Kratos 发表于 2008-2-25 18:05:50

好的,明白了

战魂六芒 发表于 2008-2-25 18:06:32

s:10 我都还不会发帖

GX339-4 发表于 2008-2-25 18:13:23

明白了;hou:94

LEE13933815519 发表于 2008-2-25 18:38:43

晓得了`    我们会遵守的`

awp__demo 发表于 2008-2-25 18:43:43

乖乖
要严格要求了

狄云 发表于 2008-2-25 18:46:04

现象经常可以见到hou:167

Cat 发表于 2008-2-25 18:47:42

不知道能不能整顿好..

LERORO 发表于 2008-2-25 18:50:02

是不是还要加上关于用移动卡自己移帖的问题

起子 发表于 2008-2-25 18:50:50

所以要严肃整治整治了~~~

起子 发表于 2008-2-25 18:52:34

原帖由 anarkia 于 2008-2-25 18:50 发表 http://www.livejh.com/ba/images/common/back.gif
是不是还要加上关于用移动卡自己移帖的问题
哦?
只要性质一样的,是同一企图的一律执行!!!s:12 ~~

LERORO 发表于 2008-2-25 18:57:33

原帖由 陈起 于 2008-2-25 18:52 发表 http://www.livejh.com/ba/images/common/back.gif

哦?
只要性质一样的,是同一企图的一律执行!!!s:12 ~~
明白,会好好监督的

起子 发表于 2008-2-25 21:00:06

恩,辛苦大家了~~~

李真闲 发表于 2008-2-25 21:07:02

s:12 一定遵守~~!

z198381 发表于 2008-2-26 09:44:13

这个是绝对支持的~

风平浪静 发表于 2008-2-26 09:49:21

如果是内容比较好的帖子,我认为规则可以适当放宽,

╱/o庚┃ルo 发表于 2008-2-26 12:26:15

交流区无发帖限制,欢迎大家到那里发`哈哈

支持

★龙凤贞子★ 发表于 2008-2-26 12:35:42

LERORO 发表于 2008-2-26 12:49:36

原帖由 geng 于 2008-2-26 12:26 发表 http://www.livejh.com/ba/images/common/back.gif
交流区无发帖限制,欢迎大家到那里发`哈哈

支持
这不成心给我找麻烦么s:23

王任昆 发表于 2008-2-26 13:02:36

知道了~~

永远的风之子 发表于 2008-2-26 13:17:19

回复 21楼的 anarkia 的帖子

菠菜更一向和你对着干!hou:34

起子 发表于 2008-2-26 15:32:45

原帖由 geng 于 2008-2-26 12:26 发表 http://www.livejh.com/ba/images/common/back.gif
交流区无发帖限制,欢迎大家到那里发`哈哈

支持
恩,欢迎多发讨论贤的好帖~~~

起子 发表于 2008-2-26 15:33:50

原帖由 风平浪静 于 2008-2-26 09:49 发表 http://www.livejh.com/ba/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是内容比较好的帖子,我认为规则可以适当放宽,
恩,这就是特殊情况~~~

sqz 发表于 2008-2-26 20:26:16

永远的风之子 发表于 2008-2-27 13:29:10

回复 26楼的 sqz 的帖子

我们不会学你的!s:31

起子 发表于 2008-2-27 16:21:16

原帖由 永远的风之子 于 2008-2-27 13:29 发表 http://www.livejh.com/ba/images/common/back.gif
我们不会学你的!s:31
这句话很实在!!s:17 ~~~

sqz 发表于 2008-2-27 20:38:14

永远的风之子 发表于 2008-2-27 20:40:31

回复 29楼的 sqz 的帖子

我可是实话实说哦!s:31

起子 发表于 2008-2-27 21:04:51

原帖由 sqz 于 2008-2-27 20:38 发表 http://www.livejh.com/ba/images/common/back.gif

都是人走茶凉的家伙,何况寡人还没走了s:27 s:27
走之前不给你留遗憾嘛!
再说说实话,你还不爱听啊,别闹意见!s: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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