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们的发言能不能理智些。。。。。 看完了!
我希望其他的亲们都能够理解!
这毕竟不是一件小的事情!
对其他人也许没有什么!
但是想想看!若他真的黑了!
这么多年办的网站就全毁了!
VVKKVV这个人我还是挺欣赏他的!因为他的PS确实是很高的!
但是出了这个事情,我就不得不承认人不可冒像!
更何况是在网络上面的了!! 真晕.. 没想到他是这样的人.
他既然说他不是贤迷,那就让他!
来这里除了炫耀PS再没做别的.. s:19 原帖由 清水蓝石 于 2007-11-5 16:54 发表 http://www.livejh.com/ba/images/common/back.gif
真晕.. 没想到他是这样的人.
他既然说他不是贤迷,那就让他!
来这里除了炫耀PS再没做别的.. s:19
寒。。。。
我想误会娃娃他了。。。。
就算是炫耀,我想他也没有恶意,不要只看支言片语。。。 s:29 s:29 s:29 法律要判一个人有罪也得让他有辩驳的机会吧,直接删掉感觉缺少程序正义s:13 s:13 s:13 s:35 s:35 应该给他个解释的机会的 毕竟算是个人才,可惜了s:11 有时。 我发觉论坛有些让人感到恶心的地方。。。喜欢这里的贤谜才是我留下的最大理由,而不是姐姐,当然,我也喜欢姐姐。 我不了解情况
但相逢即是缘份
既然认识他
就来道一声多保重 我不想被表面现象蒙蔽,人都是虚伪的。 原帖由 wqk831 于 2007-11-5 23:16 发表 http://www.livejh.com/ba/images/common/back.gif
我不了解情况
但相逢即是缘份
既然认识他
就来道一声多保重
还是大叔看得开啊,都是有压力的,责任所在啊!
谁也不愿意去得罪谁,只是事情必须而无奈!~~~ 复杂的事情不好办,但是管理员要清楚自己的立场啊,我感觉娃娃做的没错hou:28 虽然字小但是大概明白点 hou:28 ...
刚了解到... 要对他重新定位了` 这样的人走了也好。 还是看看他自己怎么说的 支持!好象当个电脑警察保护咱居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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